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督查基层党委(党总支)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3.协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重要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

4.负责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做好服务;

5.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

6.负责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支持他们履行权利和义务。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7.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学校少数民族教工联谊会开展工作。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协调解决他们反映的有关问题;

8.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宗教信仰的基本情况,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9.负责积极开展台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港、澳地区同胞及国外侨胞的接待工作,协助举办各种联谊活动。加强与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沟通和联系;

10.负责牵头本部门人员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和统一战线队伍建设,做好统战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校友总会建设,制定校友工作相关制度,推动校内校友工作队伍建设;

12.指导和完善各地校友分会的建设,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学校与校友、学校与校友分会、校友分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13.牵头组织和指导各地校友分会开展活动,联谊情感,扩大学校影响,提高母校知名度;

14.负责开发和发挥校友资源,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15.负责促进学校与校友、校友会以及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搭建合作平台,为学校创造发展动力;

16.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统战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下,按照校党委统战工作职责,主持党委统战部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协助党委做好有关统战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与党外代表人士加强联系,向党委提出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建议;

4.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牵头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5.负责统战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工作;

6.负责建立学校校友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学校校友工作规章制度;

7.负责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各地校友分会开展校友工作;

8.负责经费开支的审批工作;

9.完成党委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部长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处理统战部日常工作;

2.协助部长分管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工作;

3.协助部长做好校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

4.协助部长组织草拟学校统战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宣传等材料;

5.协助部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牵头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6.协助部长做好经费管理和开支审核工作;

7.协助部长做好校友工作;

8.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景德镇学院党委统战部    赣ICP备05000937号-2